北京公积金缴纳基数是根据个人工资收入进行计算的。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:
1.缴纳基数的上限和下限:根据北京市规定,公积金缴纳基数的上限为缴纳人员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的300%或最近一次办理业务时的本人账户上一年度月均工资总额的300%,以较低的一项为准。下限为二十五北京市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70%。
2.确定月基本工资:北京市规定,公积金缴纳基数一般以缴纳人员的月基本工资作为计算依据,月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、级别工资、绩效工资、工龄工资、岗位津贴、特岗津贴等。
3.月基本工资的计算:月基本工资一般按照公司制定的薪资政策进行计算,通常是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员工的岗位、级别和绩效等因素确定。
4.确定公积金缴纳基数:根据个人的月基本工资,按照北京市规定的缴纳比例计算公积金缴纳基数。目前,北京市职工公积金缴费比例是缴纳人员本人缴纳比例为5%,单位缴纳比例为5%,合计为10%。
举例说明:假设某个员工月基本工资为10000元,那么该员工的公积金缴纳基数为10000 * 10% = 1000元。
需要注意的是,公积金缴纳基数是根据个人实际工资情况进行计算的,因此每个人的缴纳基数都不尽相同。同时,缴纳基数会根据个人工资的变化而进行相应调整,因此可能会有一定的浮动。如果有其他相关规定或特殊情况,以北京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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